业务动态2

备案提示(九)
时间:2020-03-31

  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

  近期,我部在审核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存续期日常报告中发现以下情况:

  一、部分专项计划管理人报送报告的类型选择错误。例如,将原属于定期报告、重大事项报告的有关报告报送至其他事项报告处。

  二、部分专项计划管理人未在规定时限内报送相关报告。例如,根据《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规定,重大事项报告要求在重大事项发生后2个工作日内报送,部分专项计划管理人超过规定时限逾期报送。

  对此,请涉及上述情况的专项计划管理人及时排查,并按照要求重新报送被退回、驳回的日常报告。同时,各专项计划管理人在存续期管理中应严格落实《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信息披露指引》《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备案管理办法》等要求,选择正确报告类型、按时报送日常报告。

  特此提示。

  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存续期各日常报告类型内容及报送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