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惊天动地的伟业,没有可歌可泣的丰功,他们只是鹤岗市公安大厦中的一块基石。他们只是鹤岗公安橄榄林中的一片绿荫,然而正是他们这默默无闻的一群,为了公安大厦的挺拔支撑起法制的基石,为了公安橄榄林的繁茂涂抹了一片新绿,他们就是鹤岗市公安局法制办党支部。
鹤岗市公安局法制办是全局的综合执法部门,担负着对全局办理的各种案件的审核把关,业务指导,执法监督检查及控告申诉,复议调查等多项业务工作,集责权力于一身,是全市公安执法的排头兵,也是公安执法质量的检验尺。近几年来他们在局党委的重视支持下,在党支部书记李成奎、法制办主任戴多华的带领下,认真贯彻依法治国方略,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开拓进取,依法行政,把江总书记提出的严格执法热情服务贯穿于整个业务工作之中,使全市公安法制工作从小到大、由弱到强,成为全市公安执法活动的基石和灵魂,有效地推动和促进了全市各项公安工作的健康快速发展,市局法制办党支部相继被评为全局标准化党支部,全市标准化党支部,全省行政执法先进单位,全省公安系统执法标兵单位,严打专项斗争先进单位,打击法轮功先进单位,全国青少年维权先进单位,立集体三等功,做为法制办主任的戴多华更是以突出的业绩受到上级的表彰和奖励。2002年被评为全市三八红旗手标兵,2003年被评为全市十佳开拓型女干部。“梅花香自苦寒来,化做泥土更扩花”这便是市公安局法制办近些年全部工作的历程的真实写照。
一、迎难而上,开拓进取,改变局面。
1998年的市局法制办仅有干警6人,原有的二名科领导被调整调出,由一名副科长主持工作,加之又有一名副科级干部涉嫌受贿犯罪被判徒刑,使市局法制部门的执法形象受到了较大的影响,做为市局的执法部门因为自身队伍建设上出现了一系列的执法问题,在全局没有位置,在民警中没有权威,在百姓中没有信誉,剩下的民警人心涣散,情绪低落,市局的法制工作在全省排名靠后,各种执法问题,上访疑难案件成堆,加之办公设施简陋,没有交通通讯设施,素质好一些的民警对前途悲观失望,想方设法跳槽到别的部门去发展,素质能力差的民警抱着混的思想得过且过,重现了两拖两推一应付的执法状况,审核案件拖,审批案件拖,控申案件推,疑难案件推,执法监督走过场,导致疑难案件多,超期羁押多,控申案件多,群众不满意,领导不满意,基层民警不满意。面对此种局面,市局党委为了加强公安法制工作,指派副处级领导干部戴多华同志到市局法制办任主任。又从分局选调具有多年基层执法经验的李成奎同志到法制办任支部书记,他们深知法制工作的责任重大,也深知面临的困难之多,更深知局党委之期望和重拖,她欣然领命,迎难而上,上任伊使百端待举,但是最让他们忧心的是这支队伍的现状,于是他们决定从抓队伍开始,把抓党的建设和思想建设放在了首位。首先抓了三件事,一抓思想建设。支部书记李成奎组织全体党员和民警学习依法治国理论和党的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教育大家充分认识新形势加强公安法制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用身边发生的典型事例教育大家,同时还结合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在民警中开展了法制工作在公安整体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大讨论,通过教育和讨论全体法制民警提高了认识,明确了职责,充分认识到法制工作是公安执法的灵魂和生命,要树立起法制工作在全局的地位和权威,必须做到对党负责,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公安机关更好地完成打击违法犯罪,保护人民根本利益。思想认识统一之后,全体法制民警精神振奋,信心信增,决心在新的党支部的带领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迎接为公安法制建设春天的到来添一抹绿色。二抓组织机构建设,党员是先锋,支部就是车头,要带好队伍首先就必须要抓好支部的组织机构建设。在局党委的重视和支持下,结合全局公安体制改革,对法制工作实施了机构改革,原市局法制科升格为法制办,人员由6人增至9人,对原有的支部进行了调整,把一些年轻有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强的同志选到支部任职,增加了支部的活力和凝聚力,对基层法制部门进行了调整,增设一名副科级干部,人员也得到了相应的补充改变了人员少质量差的局面,在新任党支部的带领下,支部的民主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都达到了规范化的要求,相继被评为局标准化党支部、市标准化党支部,有名同志光荣加入党组织,有名同志被提拔重用。新的党支部象一块磁铁,紧紧地吸引和凝聚法制民警的心,使他们在支部的领导下振奋精神奋发向上,新的党支部做旗帜,感召和激励着全体法制民警执法如山,无怨无悔。三抓查摆和整改。在抓思想建设和组织机构建设的同时,为切实解决法制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党支部结合“三项教育”、“双评”“学创”等项活动,有针对性地在全局法制战线开展了专查摆整改活动,支部书记带头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查摆,全局法制战线民警共查摆出信念理想动摇,服务宗旨不牢,工作责任心不强,执法素质低,法律意识,淡薄工作不敢碰硬等十个方面的问题共36件,党支部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认真梳理,对号入座,限期整改。通过开展查摆整顿后,大家充分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不足和差距,决心放下包袱迎头赶上,支部向全战线的法制民警提出了思想过硬,业务过硬,工作过硬的要求。全体法制民警认真学习,刻苦钻研,法律素质明显提高,有2人考取了律师资格证书,有3人攻读了法律专科本科学历,工作能力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都成了公安机关执法的行家里手。在全省举办的法律知识竞赛中,鹤岗市公安局取得了第一名。四抓基础设施建设,法制支部结合全局开展的“尽职责、树形象、做贡献”活动,以创建文明执法窗口,改变赃、乱、差为目标,克服困难,多方努力,首先在局党委的支持关怀下,改善了办公环境,从原来昏暗阴冷的会议室搬到了宽敞明亮的办公室,其次自筹资金解决了交通通讯微机等办公设施。目前全局各级法制部门基本上都达到了办公设施规范现代化,实现了信息共享。
二、健全制度,落实责任,规范执法行为。
法制部门是公安机关的综合执法部门,也是公安机关内设执法监督制约部门,担负着对全市公安执法活动的监督指导审核把关的职能,可以说,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质量如何,执法形象的好坏,法制部门责任集于一身。如何能提高公安机关的整体执法水平,提高公安机关的整体战斗力,成为摆在公安法制面前的一项重要而艰难的任务。法制党支部全体成员深入基层执法单位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接着召开了疑难案件分析研讨会,对全市近几年发生的疑难案件进行了逐案剖析,从中发现造成各种执法问题增多和影响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执法的关键性问题是没有严格的制度约束,没有把执法过错责任落实追究到位。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他们从抓制度落实责任入手,实施了一系列有效举措。
(一)实施大法制工程,落实一把手执法责任制。
把公安法制工作做为一项统揽全局的执法工程,切实摆上了重要位置,一是切实加强对法制工作的领导。2002年经市局党委研究同意印发了《关于加强公安法制工作的决定》决定中要求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的主要领导为本单位本部门第一执法责任人,对执法质量负总责,由市局一把手同各分、县局、直属局的主要领导层层鉴定了执法责任状,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协助抓,部门领导具体抓,执法工作层层有人抓,层层有人负责的大法制格局。二是进一步明确和规定了法制部门的工作权限和工作职责。按省厅的要求,结合全市执法实际,市局党委决定赋予各级公安法制部门对各类案件的审核把关权,对全局执法活动的指导监督权,对控申疑难案件调查处理权,对行政案件审核,复议应诉权,对执法过错责任认定追究权等各项职责权力,并以局文件印发基层单位遵照执行,使公安法制工作做到了责权利相等。三是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关于加强公安法制工作》的决定中明确规定对全局的法制工作实施一票否决权,凡是执法质量不达标的单位取消一切评先创优资格。通过实施大法制工程,切实加强了对各级法制工作的领导,从而确定了法制工作统缆全局的权威和地位。
(二)实施执法质量考评制度,全面规范和约束公安民警的执法行为。
市局法制党支部在认真分析调研的基础上在全省率先推出了全局的执法质量考评规定和考评实施细则,对案件管辖、办案程序、执法质量、执法责任都做了详细全面的规定。考评规定和细则以市局文件印发执行,按照考评规定及细则的要求,市局法制办每半年对基层执法单位的执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考评,把考评结果按照优秀、达标、不达标评定等级,在全局通报考评结果兑现奖惩办法,细则规定,凡是连续两年在全局执法考评中被评为优秀的分、县局,推荐到省厅呈报全国优秀分、县局,凡是执法质量考评不达标的,一年不达标的黄牌警告,到局党委戒勉谈语一次,连续两年不达标的单位建议主要领导引咎辞职。规定细则实施后,市局法制办每年组织开展各种执法质量大检查二次,通过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基层执法单位部门存在的执法问题,近两年的执法检查中共发现存在各种执法问题 件,全部下达了限期整改责任单,并限期整改。同时为了保证执法质量考评工作的顺利进行,他们把执法质量考评同岗位目标管理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挂钩,兑现奖惩。2002年以来共经过考评扣单位目标分 次,扣个人目标分 次,追执法过错责任人 人。通过实施执法质量考评,全局执法民警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执法行为得到了全面的规范和约束,近两年来经过考评有 个分、县局被省厅评为优秀执法单位,有 个分、县局被评为达标执法单位。
(三)实施执法阳光作业,增强执法监督的透明度。
针对基层公安机关执法中屡禁不止的一些问题,除了在制度上约束而外最主要的是要解决执法随意性大,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问题。法制党支部结合执法实际提出了实施阳光执法作业,对治安案件要公开调查,公开调处,公开处罚标准和依据,对于附合听政条件的要举行听证会,对劳动教养案件,实行三级调查复核制度,并且对原有的劳教审批委员会进行了调整,将纪委督察有关部门充实进来,集体研究,集体决定,防止少数人暗箱操作,同时按照公安部劳教审批规定要求,对附合聆询条件的施聆询制度,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对于刑事案件他们实行了等级侦察员制度和办案责任卡制度,案件测评制度,保证案件在侦察诉讼各个阶段责任明确程序公开。通过实施阳光执法作业,减少和阻塞了暗箱操作的环节和条件,从根本上防止了随意执法胡乱执法问题的发生,近两年来全局的整体执法质量明显提高,2002年在全省执法质量考评中,鹤岗市公安局取得了排名第一的好成绩。市局法制支部被市政府评为全市行政执法先进单位。
三、发挥职能,打击犯罪,保证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在为期两年的严打整治斗争中,法制党支部紧紧团结全市公安机关各个时期阶段的中心任务,充分发挥各项工作职能,做到三服务。即:为领导依法决策服务,为基层严格执法服务,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服务。一是为领导决策殚精竭力,他们及时了解和掌握新时期公安执法面临的新情况新特点,分析总结出现的新问题新难点,及时呈报各种执法信息和专项调研报告。他们编撰写的《运用劳教手段为严打整斗争的服务》、《加入WTO后如何处置群体性事件》等调研文章相继被省厅法制建设刊登,其中《加入WTO后如何处置群体性事件》一文获省政法系统一等奖,获市政法系统特等奖。近两年间,法制办共呈报各种执法信息16份,当局领导能及时掌握全市公安机关执法情况运筹帷幄,正确决策提供了有力的依据。二是为基层严格执法提供保障。
在严打整治斗争中,法制部门为了方便基层执法办案,他们在支部书记李成奎、法制办主任戴多华同志带领下深入各分、县局,靠前指导,现场办案,以理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提前参加审批了解执法情况,提前指导监督,保证案件的顺利结案,及时诉讼,特别是在打黑除恶打击法轮功邪教专项斗争中,法制部门的民警克服人员少,工作量大的困难,夜以继日24小时在岗,保证基层执法单位呈报的案件随报随审、随审随批,同时为了保证打击质量,他们在审核审批案件时始终坚持“从严把关,准确无误,快审快结”的十六字原则,经过他们审核审批的案件全部达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依据充分,定性准确,在为期两年严打整治斗争中,法制部门共审核审批各类案件2700起,其中拘260人,捕158人,起诉210人,审批劳动教养1302人,治安处罚132人,没有出现一起冤假错案,保证了打击成果,为鹤岗市公安局各项打击指标排名靠前,取得好的名次,做出了较大的贡献。三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心全力。法制办支部把贯彻落实江总书记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结合起来,把依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做为法制部门落实三个代表的具体体现。在局党委的重视支持下,他们理顺关系把控申部门纳入法制合属办公,为了加强控申工作,他们在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建立了控申接待室,建立完善了各项控申接待制度,对每一起控告申诉的案件都认真接待,详细登记,设立专人对控申案件进行专案调查,并把接待调查处理情况每月全局通报一次,近两年来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案件 起 人次,解决处理 起 人,特别是解决了一批时间久,问题复杂、难度较大的案件,使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的维护,受到了人民群众的赞誉,2003年市局法制办支部被评为全市控申工作先进单位,接到群众感谢信40封,赠送锦旗30余面。
金马扬蹄抒志远,面对新的机遇新的挑战,法制党支部的全体党员深感任重道远,他们决心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抓住机遇苦练内功迎接挑战,为开创我省公安工作的新局面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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